辣条、素牛板筋、小面筋、烧烤等常见的即食方便食品,属于调味面制品的一种,备受消费者青睐。近日,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了《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》,对调味面制品的身份作出明确界定。
《通知》明确,根据调味面制品的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,将其纳入“方便食品”实施许可,作为单独单元,生产许可证内容为“方便食品(调味面制品)”。未按照调味面制品实施许可的企业,原则给予1—2年过渡期。对新申请许可的调味面制品生产企业,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实施许可;未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,不得生产加工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。
《通知》要求,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涉及食品生产许可种类多,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开展清查摸底,对行政区域获证生产企业、小作坊和经营单位进行普查登记,健全监管档案,摸清生产销售的集中区域。尤其是要将城中村、城乡结合部、边远农村等生产集中区域,以及学校周边商店、集贸市场、批发市场等销售集中场所作为清查摸底的重点,不留死角、不留空白。